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大学东路******大学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教学实训综合楼(产教融合实训楼)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大学东路******大学西校区内。
二、地类(用途)
教育用地。
三、调整理由
******大学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教学实训综合楼(产教融合实训楼)规划许可调整手续。该项目于2023年11月2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3GG******号),根据最新市政路网图,相思湖北路与基地出入口接驳的城市道路中线设计标高由原来的79.451调整为79.683;基地出入口处道路设计标高由原来的78.851调整为79.1************学校对项目施工图进行优化,现申请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相关指标仍满足要求。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将场地整体抬高0.35m,建筑正负零标高由78.95调整为79.30,北面室外场地标高由原来的78.85调整为79.15,南面室外场地标高调整为79.00,其他道路标高结合场地现状标高重新优化微调对其周边场地及道路的竖向设计进行相应优化及调整。
(二)项目楼栋规划建筑高度************消防建筑高度由23.95m调整为23.50m。
(三)项目楼栋地下一层平面图西北角外墙轮廓调整,原位于11轴-12轴与F轴相交处的楼梯调整至7轴-9轴与E轴交G轴相交处;一层出地面人防楼梯轮廓有调整。
(四)项目楼栋一层至五层位于11轴-12轴与F轴相交处的楼梯位置调整至7轴-8轴与F轴相交处;西南角原“农产品营销实************办公室”及“心理工作站”功能用房合并调整为一间实训室;十层平面图左下角位置公共活动空间调整为公共教室;平面图中间位置公共教室、公共活动空间和教室休息室分别调整为公共活动空间、公共教室、教师教研室;十三层平面图左侧办公(接待)功能用房调整为实训室;明确采用中央空调形式,取消所有外立面百叶,全部改成大窗,北面局部改成墙;东、西两侧连廊四、五层与一期教学实训综合楼交接处外立面构造做法调整;增加屋顶增加出屋面楼梯间与机房造型。
(五)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42995.98㎡调整为42937.1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由6997.34㎡调整为7014.49㎡ ,地上建筑面积由35998.64㎡调整为35922.62㎡;建筑占地面积由4150.22㎡调整为4147.82㎡;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由43个调整为49个。
相关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资源局规划公告栏(南宁市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示栏(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
(三)******大学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教学实训综合楼(产教融合实训楼)项目现场。
******资源局网站(******)。
(五)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3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1707室,邮编:5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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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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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下载:
教学实训综合楼(产教融合实训楼)调规公示牌-(最终打印)(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