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25-THXM056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港头路333-9号
3、联系方式:洪工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3、联系方式:吴先生:******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沙厦及甬莞高速(厦门段)专项养护项目(一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2025年度沙厦及甬莞高速(厦门段)专项养护项目(一期),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预算为:35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关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补充说明: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也可选择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参加采购活动,提供该承诺函的,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土建养护单位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桥梁养护甲级及隧道养护甲级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具备可承担高速公路级别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的能力。
(2)机电养护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质证书证明资料。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应由土建养护单位为牵头方。商务部分评分(业绩因素除外)以牵头方为准。
备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均须符合资格性1- 6项要求并分别提供相应资料,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判为无效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5年06月18日]起至[2025年06月27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或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
3、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7月09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层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吴先生:******
其他: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厦门城建支行
账 号:************486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百城e采电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