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拍摄戒毒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片项目
二、项目预算:8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
三、项目概况
(一)教育片时长:8分钟左右
(二)拍摄要求
1.拍摄地点为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管理区及海口市地区。
2.画面清晰,色彩真实,视频制作需遵循创意独特、内容详实、制作精良的原则,符合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需求,确保视频具有观赏性、传播价值及教育价值。制作方需负责禁毒警示教育片的脚本策划、前期拍摄、后期剪辑、配音等相关工作。
3.视频尺寸16:9,超清2048*1152画质,格式为mp4。
4.计划制作周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初片,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定稿。
5.最终成片以实体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交付,版权归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交片。
(四)项目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89号。
(五)项目最高限价:警示教育片项目最高限价8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器材、差旅费、人工等涉及本项目所有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
(三)报价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的复印件)。
(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的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服务商其他要求
1.提供本单位近三年政法类优秀视频案例(附相关合同复印件,案例刻盘、复印件均可)。
2.提供在视频制作方面所获得的相关荣誉(复印件)。
3.提供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警示教育片拍摄方案。
4.提供保密承诺书,对拍摄内容和视频需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泄。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提供其他服务商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
7.严禁恶意低价竞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包含报价一览表及公告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商其他要求”的内容材料(正本一份),加盖公章。以密封方式交至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89号(保安室)(收件人:阮警官)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七、采购人信息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司法行政网
(二)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89号
联系方式:0898-
******,联系人:阮警官
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