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检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有限公司2025年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子包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控制价 |
1 | ******有限公司2025年检测设备采购 | 采购一批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货到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 |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 | ******元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3.******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5月29日9:00至2025年6月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3.2.招标文件费用 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
)自行免费下载。3.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3.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委员会(****** 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4011/)、
******有限公司网站(******/)、
******有限公司官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 系 电 话:0574-******
地 址: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方路12号
招 标 代 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建挺、王哲东、顾宁、刘丹
电 话:0574-******
地 址:******街道168号会展中心大厦A座24楼
监 督 部 ******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
监 督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