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
项目编号: NXHY-CG******
项目名称: 海原县2025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三河镇代店村巷道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38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海原县2025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三河镇代店村巷道硬化项目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1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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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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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节能环保政策: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无法查询的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⑧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⑩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16 21:00:00 至 2025-05-23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8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5-28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平台,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2.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二期)系统,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磋商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完成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CA锁进行投标。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 变更”公告栏。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海原县三河镇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702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牛国堂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琳、李洋
电话: ******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