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地点:喀纳斯机场
2、项目范围:喀纳斯机场新增塔台、灯光站各设立1套监控终端,含监控柜1台、监控柜显示器1台、现场控制终端2台(含灯光监控系统LCC软件)、操作终端4台、UPS2台、网络交换机4台、打印终端1台、光纤收发器4台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5、登记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拟投产品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
******/)专用设备通告的截图;
(3)投标人生产厂商证明或唯一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招标公告3.4、3.5条涉及的相关承诺及证明材料。
(6)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投标人单位详细账户信息(用于系统录入客商)。
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可简写)》。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支持邮寄。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上发布。
附件